(本文寫於1999年)

  德國作曲家舒曼 (Robert Schumann,1810~1856) 曾說:「去留意一切的民歌吧!那些優美的旋律,能使你了解不同民族的特性。」歌謠,是一個文化的靈魂,台灣兼容並蓄的文化特色,也同樣展現在歌謠之上。歌謠有以下的特色:

  1. 歌謠是一切歌唱藝術的根本,除了傳唱於人們生活之中,也常應用為歌舞、說唱及戲曲的曲調,甚至演化成現代的流行歌曲。
  2. 歌謠因具有適應性,使其生命永恆;因具有保守性,使其風格永在。
  3. 歌謠的旋律,常循著語調聲腔而來;另方面,民歌必須以其音樂母語來表達,才有生命意義。(簡上仁,1991)

  近年來,本土文化漸受重視,開始有較多的人致力於傳統歌謠的採集、整理、研究、創作及推展工作。雖然目前台灣流行音樂市場呈現蓬勃發展的景象,但是仍有許多歷久彌新的歌謠繼續傳唱著,如「雨夜花」、「望春風」已有六十多年的歷史,相較於目前許多曇花一現的流行歌曲,這些歌曲一如我們先民,具有著強軔的生命力。 一、台灣歌謠的分類   台灣歌謠的分類法,可以族群、型態、歷史三方式來區分。(陳郁秀 1997) (一)以族群分: 1.原住民歌謠 2.福佬歌謠 3.客家歌謠 4.國語歌謠 (二)以型態分: 1.民歌:如恆春調或宜蘭調民歌 2.說唱:如七字仔或雜唸仔的唸歌仔 3.戲曲:如歌仔戲或車鼓戲音樂 4.器樂:如客家八音或閩南什音 5.歌舞:如原住民各種慶典歌舞 6.祭樂:如道教或佛教科儀音樂 (三)以歷史分: 1.原住民時期 2.清代漢人入墾時期 3.日據時期 4.光復後時期 (1)光復後:混血歌曲 (2)六○年代:第一代國語歌 (3)七○年代:校園民歌 (4)八○年代:自由化,百無禁忌 (5)九○年代:多元化風格,主流/非主流並存   除了以上三種分法,簡上仁於《臺灣歌謠》中,認為臺灣歌謠可包括傳統自然民謠、創作民謠與流行歌曲三類。傳統自然民謠,是作者無從考,初生年代和產生源由亦甚難考究,經由代代口授相傳下來,具由民族或鄉土性的歌謠。而創作民謠,另稱鄉土歌謠是作曲佳節取傳統自然民謠的風格和精神所譜創之富有鄉土風味的歌謠。流行歌是隨著時代潮流,迎合群眾喜好的詞曲。(簡上仁,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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